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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08.13
為穩定公司與各分支機構的正常經營環境,根據《分公司經營管理辦法》第六章經營準則第6.1條款“分公司執行經理應認真履行職責,依法經營,積極拓展業務,規范管理維護公司利益;如出現包括但不限于員工勞動仲裁、民事糾紛、涉嫌刑事案件被立案偵查及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、仲裁或訴訟、政府處罰及其他對公司利益有影響的事件,分公司執行經理應于2日內向總公司報告,由分公司執行經理負責處理及承擔責任后果。” 在今后合作過程中,請分支機構執行經理嚴格按照國家《勞動法》要求,合法用工,杜絕員工勞動仲裁事項的發生;遵守《分公司經營管理辦法》,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穩定。 謝謝大家的理解和支持! 廣東中水工程監理有限公司